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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热点问题解答

来源: 编辑:admin 时间:2021-05-21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对于这两类纳税人很多方面的规定都存在较大差异,那么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遇到哪些问题?元真时代教育小编找来热点问题总结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热点问题解答(图1)
 

  1、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优惠时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自开的专票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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