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企业也是如此。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想降本增效,合法节税才是“可行之路”。
国家税费改革加上社保入税“新策上政三把火”,加之运营成本升高。按照传统的企业结算方式,企业的税收负担和成本高,在增值税改革后的税收负担更是“亚历山大”,企业利润变得“微乎其微”。做好税务筹划,便可以将问题迎刃而解!
要知道,税筹及合理合法节税风险防范已经成为企业的刚需。灵活用工,作为合规税筹方法之一,适用于兼职人员多的灵活型企业。2015开始至今我国多次发文提倡“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可以说,灵活用工既是政策的扶持,又是未来用工形式的大势。
社交电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虽然饱受争议。但在精准扶贫、促进就业方面展现了自己的价值,特别是在农产品的销售上,因为社交的高黏性和快速传播,比传统电商降低了营销成本,促进了此类产品的流通。不管未来终局如何,从趋势来看,社交电商还有发展的空间,但要想降本增效,稳定发展,税务筹划是必不可少的。
社交电商却有明显的短板:用工成本太高、佣金支出比例大,以及和个人税收筹划能力弱,企业未帮助个人优化收入结构,个税负担往往转嫁给企业,个税代缴难度大,企业利润虚高多交税。导致了企业大部门佣金支出没有进项发票可抵扣增值税,只有解决主播结算佣金的问题,才能让企业回到合规经营状态中。痛点与机遇并存,社交电商该如何破局?
举例:电商平台在线主播100人,平台每月营收流水1000万元,平均每名主播每月税前收入10万元
传统方案
· 在线主播收入高,需缴纳20%-40%个人所得税
· 个人与企业非雇佣关系,无法列入企业员工薪资成本
· 企业支付在线主播费用难以取得发票
· 若企业融资上市,过程中不合规风险较高
综合成本
个税(新个税综合所得)每人成本:
100000*(1-20%)*40%-7000=2.5万元
总税务成本:
2.5*100=250万元
税筹规划方案
· 将主播与直播平台关系转为共享经济众包模式
· 结算主播费用可以按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税
· 月收入低于10万免征增值税代开免税发票进行扣除
综合成本绩效和服务费:
1000*(1+8.5%)=1085万
平台获取全额1085万增值税专票,可抵扣进项
1085/(1+6%)*6%=61.42万
总税务成本:
85-61.42=23.58万
通过税筹规划汇总申报方案,企业收到 6%增值税专用发票,节约成本226.42万元,节省税负比高达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