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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红色预警提示
当纳税人收到“您的行为已经触发开票风险预警机制(红色预警),不能继续开具发票,请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提示时,纳税人不能继续开票,只能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二、纳税人收到黄色、蓝色预警提示
当纳税人收到“您的行为已经触发开票风险预警机制(黄色预警),请注意虚
开增值税发票风险”或者“您的行为已经触发开票风险预警机制(蓝色预警),请注意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提示时,系统会再次触发刷脸认证,完成刷脸认证后,可继续开票。
操作方法:
进入【我要办税】界面,点击【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
票】。
三、纳税人收到单张大额提示提醒
纳税人首次开票额度大于发票额度的50%,且开票金额大于50万,会触发大额发票提醒。
系统弹出“纳税人单张发票金额达到月初发票额度50%及以上且金额达到50万及以上时,给开票人员进行风险提醒,确认是否继续开票;若继续开票,则给网格员发送风险提醒。”,可以继续开票。
小真提醒,无论大家是用电子税务局开具纸质票,还是数电票,都有可能会弹出以上三条预警信息,因此平时在开具发票时一定要注意,触发预警后一定要按照税务局的提示进行操作,切不可放任不管。
02
答: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修改身份认证频次。
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二)点击【蓝字发票开具】,再点击【身份认证频次设置】;
(三)在(身份认证频次设置】界面,您可以根据需要修改人脸识别的认证刷脸频次,间隔时间的设置范围为0.5小时-24小时。
二、收到数电票,应当以何种格式的文件保存入账?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公布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的通知》(财会便函[2023]18号)的规定,接收方取得数电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接收方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文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接收方如果需要以数电票的PDF、OFD格式文件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
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数电票含有数字
签名的XML格式电子文件。
三、我公司的银行账号信息有变化,开具数电发票时“销售方信息”中还是原账号,如何进行修改?
签:企业的银行账号信息发生变更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先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中修改。
变更后,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销售方信息中
“销方开户银行”栏次下拉框选择。
(四)填写对应的项目名称等信息。项目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并返回主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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