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onsultation
新闻资讯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并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公告内容元真时代教育小编分享如下: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上一篇: 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下一篇: 老干妈、滴滴、万达竟然都是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