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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真时代教育摘要:什么样的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哪些人不用参加呢?很多会计觉得没有证书就不用继续教育了,其实你错了!只有这些情况才可以不用进行继续教育哦~
元真时代教育聚焦:
根据国家财政部门2018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通知》)第十二条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可见,学员每年都需要完成至少90学分的会计继续教育要求,具体情况以当地相关部门要求为准,那么,学员怎样抵免这90学分呢?
《通知》第十三条如下规定:
1、参加考试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和高级会计。其他相关会计考试包括注册会计师。
2、参加会议
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学历教育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4、研究课题
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发表论文
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6、出版书籍
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7、其他形式
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制定。
元真时代教育小结:
如果有会计其它证书,或是从事会计工作则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如果两者都不符合,暂时就不需要继续教育。对于继续教育的时间,全国各个地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标准不一样,开始继续教育报名的时间以及结束时间也各有不同,望各位财会同行们以所属地区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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