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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事,年末必须都要做!漏掉哪一项都不行!

来源: 编辑:元真时代教育 时间:2024-01-04
年底有哪些事是必须处理的?又有哪些需要注意呢?快来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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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年底必做的7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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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又到了年底,在财务方面,有哪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呢?

给大家总结了一下,总共有七项,一起来看下:

01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对
1.检查现金账不能出现负数;
2.核对现金账面余额是否与库存现金相符;
3.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规定;
4.检查银行账户是否有未达账项;
5.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
6.长期闲置不用账户,建议销户。
02

库存物资盘点
1.各项存货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2.是否有积压、报废、损失物资;
3.是否有发出商品和在途物资。
对于存货损失,要特别注意区分和查找存货损失的原因,这对是否做进项税额转出很重要。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对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霉烂变质、被盗、丢失的盘亏,则应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属于计量错误及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存货盘亏,故不须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另外,还要注意损失的存货,在购进时是否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规定申报抵扣了相应的税款,如果在购进时未抵扣增值税,则不存在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我们可以按照如下流程图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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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点三点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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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看是否有已经入库的存货,还未登记入库
这部分存货既有发票未到暂估入账,也有已经完成交易,但会计上还未登记入账的存货。发现未登记入账的存货及时登记,跨年后补入存货十分麻烦。
二、查看是否有存货损失
有损失需要报领导,并有相关责任人承担,无责任人计入管理费用,存货账实必须要相符。
三、结算累计误差
一年存货出入库,难免会有累计误差,年终盘点争取把误差结算到当期。结算误差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长期累积误差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累计误差
03

固定资产核对
1、各项固定资产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是否一致;
2、是否存在减值情形;
3、是否有报废资产未清理;
4、损失资产报备资料是否完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04

往来账项的核对、确认、催收、清理
1.逾期三年以上,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2.逾期一年以上,且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不再留存),相关要求与上述“逾期三年以上”相同。
3.未逾期、逾期不足一年、逾期一至三年且单笔数额既不超过五万也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
05

检查企业当年的账务处理
有关会计科目是否隐藏税务风险!
比如财务入账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下的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
再比如,截止12月31日货到票未到的“暂估入库”情况,在必要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在次年5月31日前仍然未收到发票的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等等。
核对科目余额是否正确!
重点对损益类科目、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原材料、库存商品余额清查,为后面的财务报表做准备。
之前很多企业,账簿与报送税务的财务报表是有可能不同的,现在不能再出现不同情况了,必须保持账簿与报表的一致。
特别是影响所得税的损益类科目;能够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存货科目;容易有猫腻的往来款科目。这些科目余额一定要与报送的报表余额一致。
06

检查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年末结转前,应对本年度的各种税费进行一次梳理,检查有无计算错误、有误遗漏。
对于常规税种,每月或每季度企业一般都会按时申报,但是对于一些不经常发生的税种却可能遗漏,比如印花税等。
虽然税费每月都需要核算,但年终的核算更为重要一些,特别是建筑行业,存在预缴增值税的情况。
年终了,当年应交的税费,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需要核算清楚,保证账簿和税务系统一致。最好不要出现跨年调整的情况,十分麻烦。
07

关注优惠政策
国家今年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财务人员要积极关注,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为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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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年终利润结转

的正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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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即将结束,财务工作繁杂,汇总本年利润更是其中便是必要工作之一。
年终利润的结转方式有帐结法与表结法两种方法:
01

本年利润帐结法
所谓帐结,就是在会计帐户结,会计每个月底编制转账凭证,在帐户余额每一节算出来的损益表到“本年利润”科目。
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合计数可以反映公司当月没有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设置“本年营业利润”科目子科目来累计数,数据反映本年累计达到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
02

利润表结法
所谓表结法,本意是指报表方式结算。
实际操作为,在1-11月份间,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在账务处理上暂不结转至"本年利润",而是在损益表中按收入、支出结出净利润,然后将净利润在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行中列示。
到12月份年终结算时,再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 结转后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为0。
这种结算方式,会计负担更小。每月结帐时,损益类各科目的余额不需要结转到"本年利润"帐户内,只有到年度终了时,再采用此方法将损益类各帐户的全年累计余额转入到"本年利润"帐户"本年利润"科目平时不用,年终时才使用。
年终利润结转的正确流程

01
首先是损益类科目结转入“本年利润”
到了年终,所有的损益类科目必须结转平!
1.收入、收益类科目结转:
借:收入类科目
    贷:本年利润
2.成本、费用、损失类科目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成本、费用、损失类科目

02
确认“所得税费用”
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存在着很多差异,会形成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对我们确认“所得税费用”会产生影响。
为了尽可能保证财报的准确性,我们不能直接根据“本年利润”计提或确认“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必须要考虑“所得税递延资产”与“所得税递延负债”的影响,包括当年和以前年度的影响。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03
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本年利润”也只是一个过渡科目,最终还需要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1.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4
利润分配顺序及分录
按照我国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3.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说明: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2)计提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或董事会决议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XX基金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3)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4)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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